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卜羽勤 上海報道
數據作為重要生產要素,已越來越成為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催生的重要基礎,驅動我國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數據產業。
“現在很大的問題是大家都覺得數據有價值,但是究竟有多大的價值?你數據給了我以后到底能帶來多少利益,實際上是不清楚的,那我索性就不要了。”近日,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學行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宏民在回答21世紀經濟報道提問時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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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呼吁,現在要深度挖掘數據的應用場景,數據只有使用才會有價值,體現出價值以后才會有人愿意去買,愿意去買了以后,自然就會想辦法解決各種各樣的困難。
數據還未成為成熟的生產要素
據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測算數據顯示,僅2021年期間,國內數據要素市場規模達到815億元,2022年逼近1000億的規模,過去“十三五”期間市場規模復合增速超過30%。預計在“十四五”期間將會突破1749億元。
據IDC測算,預計2025年,數據對中國GDP增長的貢獻率將達年均1.5-1.8個百分點,屆時預估數據要素規模產值將超過1.5萬億元以上。
4月25日,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學行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宏民在2023安泰智庫媒體沙龍暨《安泰縱橫集》(第二輯)發布會上作主題演講時指出,雖然市場廣闊,但是數據要成為一種成熟的生產要素,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其應有的價值和作用,依然任重道遠。
他解釋道,比如,目前我國數據要素市場規模仍偏小。2021年我國數據要素市場規模僅815億元,其中數據交易只有120億元,這與當年我國120萬億元GDP相比較可謂九牛一毛,其呈現價值遠遠低于技術、勞動力等要素貢獻。
又比如,數據交易對交易平臺依賴性弱。數據交易的關系構成中,以一對一模式為主,而一對多或多對多模式極少,基于這種現狀,交易主體對進場交易不太感興趣。
“數據二十條”提出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
對此,陳宏民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三權分置對數據要素流通確實起了很好的作用,后續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在數據要素市場發展過程中應充分借鑒20年前互聯網+行動中的很多成功經驗,比如建立一個相對比較寬松的政策環境等,緩解數據市場參與方對運營、技術、法律等問題困惑的擔憂。
以平臺為中心發展數據產業
陳宏民認為,從產業發展的視角看,數字經濟發展應該遵循循環往復的“三段論”模式,即數據數字化、數據要素化和數據驅動化三個階段循序漸進、循環往復。
“雖然數字經濟是大勢所趨,可是企業的數字化轉型卻是參差不齊。有一些行業和有一些企業已經進入到數據驅動的階段,可還有相當多企業剛剛在數據數字化的起步階段。不過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進入到數據要素化階段,在努力運用數據解決經營管理和制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降低成本,增加柔性,提升效率。”他認為。
陳宏民的研究結果顯示,數據產業的發展很可能是以平臺為中心,用平臺來牽引整個產業的轉型升級,但是目前數據產業大力推進平臺化的外部環境和條件還不夠成熟。
“現在國內最重要就是培育一個有效的、多層次的數據服務市場,它能夠服務于各類場景。”他建議,數據要素的價值呈現有自用、共享和交易三類不同的場景,而服務市場或者服務平臺對其提供的服務是截然不同的,要注意隨著數據要素的成熟和產業的轉型來調整市場的服務內容和業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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